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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超期硕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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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

研究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 0731-88872643

邮箱: 1685250170@qq.com

拟退学处理硕士研究生名单

李洪哲20162008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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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对李研、李洪哲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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