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我校学生热爱学习、崇尚学习,学校决定开展 2019 年“利君·学业进步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上学年度中,学习成绩有较大的提高,成绩排名提升幅度较大的本科生,原则上为大三及以上年级学生参选。
二、奖励额度及经费来源
奖励名额不超过 100 名,每人奖励 1000 元。经费来源为广东蔚欣实业有限公司捐赠。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自立自强,积极向上;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5.50 人以上(含 50 人)专业班级,成绩排名提升 20 名
或以上的同学;50 人以下专业班级,成绩提升 10 名或以上
的同学;
6.专业成绩从第 5 名提升至第 1 名者优先申报参评;
7.少数民族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不占用学院申报名额)。
四、评选流程
1.本人填写《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利君·学业进步奖”申请表》,并将有关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根据名额分配表名额按照 1:1.5 的比例进行核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定。
3.评审委员会评定。
4.报学校批示。
五、工作要求
申请该奖学金的同学请于 11 月 22 日 12:00 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处)316 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发至 xgbjgk@126.com,邮件名为:学习进步奖+学院名称。
学生工作部(处)
2019 年 9 月 24 日